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🛋)持创新药高(🔮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👂)健康注(🛸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🎑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🛒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📤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🔮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📈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🐛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🙋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🎏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👸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😃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🔇)企业(⛺)可围绕药品目录(🖊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📸)交流。 在统筹(👴)推(🐺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⏺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😩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🚧)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🈲)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🦇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❎)要及(👈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🦀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💷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🍲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💬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🚮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🚚)件(🚼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❔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🚈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🛰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🚺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🔢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🍨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🤸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🦐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⭕)超出基本医(🗳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👵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🎍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🏼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🏷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🧙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🏨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🍾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🏕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🔊)人表示,“因为(👡)不同的(👠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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