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Ⓜ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📹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🤫)下(🎠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🙆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💝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🐿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🏙)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🎟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🎂)效率。 (😍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⛷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🕟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🃏)保部(🤙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🍴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😀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😾)组织实施创新药(🧣)物研(🧘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🥌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⚾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😵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🕷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🤔)。 《若干(😇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🚶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👅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♈)药占比等(🍙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👋)录(📿)内谈判(💼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🥃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✍)有两个规(🔸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🎰)共卫生(🚇)事(🙋)件等特殊情况必(🙇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🎥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🐄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📏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🔗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🏩)医保保(🎠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🆙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⛔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🐤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🚈)时(🤬)申报两者。” (♐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🖇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👱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👱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🛢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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