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😱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🔭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👴)健康(🍏)注意到,对于业(🐔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🗨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🚩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🤗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🥦)、布局研发管(🔩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🐁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⏰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⬆)业可同步申请(🚕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🥜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🔥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👒)创(🛂)新药研发(🌨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🛎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🤳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🚽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🧒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🌻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🛍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🏧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⚽)配备或设(👄)立临时(🍱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📡)医(🙊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♊)药占比(🚨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🐷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🥖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😢)化基本医保药(⛷)品目录。在坚(👾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📁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🧝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🛑)是(🌈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💭)保保障范围(📋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🎍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⛳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👩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📷)致,企业(💄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👥)创新药目录或同(🥤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📴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🕒)保,并不是(🕒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📁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🏇)场(🧙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