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🏞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🛰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🛄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🏠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🏞)品,支持(🕘)医药(✡)企业(⛳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🍑)机构等合理确定(🏜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⏫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🍗)公司(🛑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🗞)研发提供稳定的(👓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📥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🔴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🚔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📂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📱)家科(➿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🤤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🥧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📜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🐰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😖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👺)干措(🕟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🌘)诊疗需求和患(🕗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👵)内药品(😙)可不(👆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🎠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🍳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🐊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🍘)需的创新药,可(😋)商有关(👹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🏥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🎷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🧔)录)。重点纳(⏲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🤯)保局医药(🤽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🦕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🤩)受力的高价(🌏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🌲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🍞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🍸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🏙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🐇)场获悉,商保(🐌)创新药目录中(🌺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🛫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🐅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🔝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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