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🦑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👱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🏠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🦔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🎫)、布局研(⤴)发管线(📻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🅰)创新药投资(💿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♍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👩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📿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🕷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💵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👒)药品目录准入涉(🧖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📪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🥇)焦重大传(🔁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⛵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🥃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🙊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⛸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🚷),不得以医(💷)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🏠)数(👏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✉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🐳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🕘)化(🚵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🍉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👚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💩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♏)范围(✌)的可(🕔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🧀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📺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⚾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⛱)录是健(🚞)全多层(🏺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🦁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🌀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🥋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🎑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🎙)医保局相关负(🔆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👥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🗓)场的边界在这里(🛸),所以用的是推(💎)荐,而且价格应(🈲)该也是(🌨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