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🏢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🥢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🕟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🎵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👳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🐛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💑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👟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🗄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🔣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📑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💧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💾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🔂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♈)可同步申(⏲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🐢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🐅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🤤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🕺)罕见病等重点(👸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🚒)部门联(😊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🚰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🏑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🎰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🤪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⛽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👼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🗡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🛏)创新药配备使(😉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🚦)判药品和商(🏌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🚀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🌇)》提(🔪)出,定期调整优(💽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🦑)“保基本”的(🔃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👃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🤖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⬇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🚽))。重(📅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🦔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🈚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🔨)价值创新药提(👘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😹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👇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🤡)目录(🍪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🍼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🛑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🤛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📺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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